在“一国两制”的原则下,香港的商标注册制度是一个独立的制度。在世界其他地方所注册的商标不会在香港自动获得保证。根据法律规定,内地企业品牌要进入香港市场,应尽快申请注册商标,以免造成损失和麻烦后被他人注册。
香港的商标注册程序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。从申请到完成注册,有一个时间限制和标准化的操作程序。在此期限内,如果任何人根据《香港商标条例》提出反对,并提交到一定的结论性证据,可能会导致商标注册申请失败。
在香港,只要第一个申请商标使用的人按照国际惯例被批准注册,就可以获得商标的专用权。但是,根据《工业产权国际保护巴黎公约》,已加入该公约或已实施该公约的国家会享有商标注册的优先权。以这种方式,如果一个人在香港申请注册商标,商标已经注册在内地,内地企业还可以享受优先注册商标,即使他们在香港申请登记后,但优先期只有6个月。
因此,内地企业可考虑根据香港《商标条例》的“反注册”法律程序,对抗“擅自占用”。香港知识产权署商标注册处收到商标注册申请后,会在《香港知识产权通讯》刊登。申请注册及反对注册的双方均会出席聆讯,而聆讯主任会根据条例作出决定。此外,注册商标,即使反对派失败上面的3个月期限内提出异议,它可能提出异议的注册商标或注册商标后的法院,然后决定是否注册的商标通过法律程序是有效的。
以上便是香港商标注册制度的简单介绍,在熟悉了香港商标注册制度,广大有意向注册商标的企业家才可以更加顺利的注册到满意的商标。